曹义孙委员:“中国式反腐”应明确标准
【财新网】(实习记者 单玉晓)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政府工作报告时重审将“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
“目前中国式反腐还处于治标阶段。根据中国的腐败状况,对于腐败的‘零容忍’难以彻底执行;若变通执行,又必然导致不公平。因此反腐败必须制定更加公平公正而明确具体的标准,以便于操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提出上述见解。
据财新记者统计,仅2014年,就有46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含副大军区级以上军官)被查,特别是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身居高位者命途逆转,举国关注。
2015年以来,已有三名副省部级以上干部被查,并公布了30名军以上将领的处理结果。从副国级、省部级落马,到乡科级、一般党员干部被查,证明“中国式反腐”无禁区、全覆盖。
中国式腐败
“今天我还在任,明天我在不在还不好说,何必做那些得罪人的事呢?”曾有官员私下对曹义孙说。
曹义孙向财新记者表示,从理论上讲,按照私人侵犯公共利益的原则,不管金额多少,只要是贪污腐败受贿的,都应该打击。
但也有民间观点认为,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几乎没有官员不是贪污受贿的,没有官员不沾点公家便宜,甚至被视为“中国式腐败”——人人去吃公家一顿饭,去分公家一点钱,在社会生活中似乎成了很正常的现象。
三种官员
鉴于此,曹义孙认为,应客观评价目前反腐所取得的成绩。
“面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有三种类型的官员较为典型。”在曹义孙看来,第一种是“我行我素型”,表现为中共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用老眼光看待新形势。对这种官员,曹义孙主张应该加大反腐败力度。
第二种是“恐慌型”:用民众的话说,真正完全没有一点问题的官员是少之又少的,但官员群体的恐慌心理有可能导致“出工不出力”,从而产生“磨洋工”等恶性循环。
第三种是“担忧型”:即担心反腐会导致中国经济下行。
曹义孙认为,一方面,高压反腐对官员的实际震慑程度不一;另一方面,老百姓虽然对反腐普遍叫好,但更期盼“反腐红利”能实实在在地惠及生活。
财新记者注意到,十八大之后落马官员受审信息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的问题。
对此,曹义孙表示,从新闻传播的角度讲,这些信息应该公开,但考虑到政治因素及社会稳定,这样的公开也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这是不正常的“正常现象”。
追根究源
“中国式腐败”根源何在?曹义孙认为,中国经济经历了快速增长的一个阶段,相关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具体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并发挥作用,导致分配制度产生一些不公平。
由于分配制度不公平,官员的腐败行为实质上消解了一部分“改革红利”,“灰色收入”成为改革中的收入分配变通形式。
标准亟需统一
近年来,全国和地区范围反腐败力度加强,山西等省份更是出现了“塌方式”腐败,对此,曹义孙给出自己的看法。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出现涉案金额和刑期不成比例的问题。有的官员贪污三至五万,判三到五年,而有的贪污过千万甚至上亿,却判十几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有的地方内部掌握,达到五万才立案,有的地方则五千就立案了。这些标准是不统一的。”
“有的发达地区送红包、礼金现象较为普遍。”曹义孙介绍说,九十年代中期他曾去一发达省份调研了解到,某地有51个派出所,每个派出所凡是过年过节都要给局长派红包,从两千到两万不等。一些学校的创收单位要给领导发红包。
“这在当时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但严格说来都是腐败。”曹义孙说。
因此,结合中国贪腐及反腐败的现状,曹义孙认为,反腐败的“零容忍”策略需要更加公平公正的可行性标准:“这也契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而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不是中国式思维。”
反腐之后
曹义孙向财新记者表示,中国的反腐败是一个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治标的阶段;而反腐败之后的处置和教化问题更值得关注和思考。
曹义孙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历来讲究德化,讲究以德服人。在中国社会转型初期,法治应优于道德教化,但不能代替道德教化。比如,在家庭关系中,如果强调家庭关系利益最大化,将对家庭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家庭瓦解,因为家庭是情感单位,而不单单是经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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