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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委员:公开腐败案件判决书可供学术研究

2016年03月09日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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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如何公开司法文书、在哪个层面上公开、向谁公开,这些问题有待认真讨论后在立法上予以明确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近日,最高法院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这些档案包括建国以来的最高法院诉讼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以及建国前的晋冀鲁豫、晋察冀边区法院,华北法院,建国后的东北、西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大区分院,铁路高等法院等11个全宗的历史档案。

  最高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这项工作的意义之一便是为促进司法公开创造条件。最高法院已对卷中的历史裁判文书进行了全文识别处理,并计划建设裁判文书全文检索数据库及在线查询系统,将识别后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

  在此前的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曾谈及档案查阅问题,呼吁转变对历史档案的观念,尤其是去除查阅档案时各种附加条件的限制。他认为,“没有历史资料,不进一步开放档案,很多历史问题是没有办法研究的。如果很多历史问题悬而未决,又何谈客观认识,又如何传承优良传统,又如何避免历史的教训?开放并充分利用档案,恰恰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应该做的最基本工作”。

  诉讼档案和一般意义上的档案有何不同?侯欣一此次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所有的档案类型中,司法档案尤其是判决书,是经过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可信度最高,学术研究的价值也最大。“我们现在经常听到有消息说哪个落马的官员贪了多少钱,其实都是猜测,法院认定的事实才是法律事实。”

  财新记者此前2016年省级法院工作报告时发现,2015年,湖北、天津、河北、广西等11个省的法院共审理或宣判了周永康等18名高官,这18人中,有14人已经获刑,但这些案件的判决书鲜有公开。

  侯欣一也曾在多个场合提出,法院应将落马官员的判决书提供给学者,以供学术研究。“我前些年想做一个司法腐败的实证研究,“想把落马官员的腐败案件的判决书收集起来,看看哪些环节上容易腐败,提点对策性建议,后来到处找就是找不到。”

  在侯欣一看来,贪腐案件的判决书应公开,但不一定向全社会公开,而且如何公开司法文书、在哪个层面上公开、向谁公开,都需要认真讨论后在立法上予以明确。“现在判决书越写越细致,假设一个案子里性贿赂内容,判决书里要真实写明,如果这些内容向社会公开了,会不会构成对相关异性构成名誉权的损害?”

  在司法公开问题上,侯欣一还建议法院在完成终审判决书公布工作之后,也能将其他审判程序的文书公开,并在适当范围内向学者提供案卷,以供学术研究。■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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