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国有企业应是国企改革主体,而目前各级政府却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改革主体,将国企改革变为国企监管改革。”3月9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
由于事实上的改革主体上移,导致了“上面想改很难改,企业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协调局面,傅成玉说,从改革实践看,没有企业充分参与的改革设计与方案,其执行结果是不容乐观的。改革就是创新,创新不可能是自上而下的指令,必然是自下而上的探索。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包揽企业改革方方面面,也不能简单地用诸多文件来指导国企改革。目前,由于事实上的改革主体上移,导致了“上面想改很难改,企业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协调局面。
傅成玉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把涉及国企内部改革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政府主管部门要把握方向,确定原则,规定边界,负责监督。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则和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各自的改革方案,把改革责任落实到企业和企业领导者。
此外,傅成玉还建议,应该制定激励和保护国企领导大胆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制度。国家审计、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部门制定各自领域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相关办法和措施。
针对国企领导者,他在调研中听了比较普遍的反映是:“干得好的没认可,干的不好有考核;有了争议没保护,出了问题要追责;干得多的毛病多,不干事的最快活。”在这种外部环境下,国企内部形成了“干的不如看的, 看的不如提意见的”不正常现象。
最后,傅成玉还建议,国企改革需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点突破。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范围,从现在的三级企业搞混合所有制试点,扩大到二级企业甚至企业集团层面。这既增添国企改革自身活力,又彰显中国深化改革的力度,还可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降低我国金融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