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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库委员:国企境外投资的监管应前移

2017年03月12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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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库建议,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应防止花大量资金收购经营质量差的企业、空头资源和淘汰产业

  【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 张榆)“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特别是国企投资的项目,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做预防性的工作,不能仅仅做事后监管,应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相结合。”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原主任李勇库在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勇库指出,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成效是巨大的,但客观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盲目投资现象严重,很多企业对国际形势认识不清,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理性,缺乏长远的计划和目标;二是企业投资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比较匮乏;三是资源配置不合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已经分布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大部分企业的对外投资,在投资标的国的项目相对集中,对外投资扎堆现象严重,容易引起恶性竞争。

  他特别提及国企海外投资时所存在的问题: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前期论证不足,加之监管不到位、经营不善,有的甚至恶意转移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李勇库提出建议:首先,对外投资要做到理性投资,绝不能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应以安全和效益为核心,严格企业对外投资论证和审批,全面分析和论证投资目的国与中国的关系、投资惯例以及社会法律、人文环境等领域的问题。

  第二,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要有统筹规划,投资区域避免过度集中,重点引导企业投向有发展前途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非洲、拉美等劳动密集、价格低廉的地区作为战略投资的阵地。在产业结构上,应重视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坚决防止花大量资金收购经营质量差的企业、空头资源、淘汰产业,造成血本无归。

  此外,还应建立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平台和数据库,帮助企业查询政府相关产业政策措施,了解国际市场和投资环境,学习规避风险的技巧,及时提供警示风险通报等,同时还要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商业、外交等领域的沟通和联系。

  而在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监管方面,由于国企央企海外资产布局较广、数量较多,还涉及各行业的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李勇库认为,“首先肯定要靠企业内部评估和审查,再就是国家的境外投资审批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和国企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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